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子女教育优待

       1. 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 在学前教育就读的,优先享受学前教育资助。
       2. 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 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按规定享受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按国家和省规定给予每人每年免除 2000 元学费,并享受 1500 元助学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两后生”预备制培训补贴。
       3.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大学、中高职的,由扶贫部门通过“雨露计划”给予助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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