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复学升学


     (一)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 ( 含新生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 ( 指初试 ) 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高职高专升学。高职高专在校生 ( 含新生 ) 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在校生 ( 含新生 ),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四)资助补偿学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 ( 含新生 ),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高专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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