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就业创业扶持


        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大学生士兵 ( 含直接招收的士官 ),退役后享受以下就业政策。
       (一)公务员招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拿出一定数量的招录计划开展定向招考。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数,应保持在当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数的 10%-15% 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中定向招录。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乡镇 ( 街道、社区 ) 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 50%。
       (三)事业单位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国有企业招聘。省属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每年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不少于招聘计划总数 4% 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鼓励自主创业。积极加大对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依托专业培训机构等进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补贴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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